授权代理书捷克大使馆认证加签

作者:Mrs连136 7045 1266 日期:2019-08-26 浏览:
捷克使馆领事认证程序
第一步:办理符合领事认证要求的授权代理公证书或其他机构认证的授权代理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很多客户在出口捷克的时候都在为文件做捷克大使馆认证加签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认证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需要补资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又快又方便的为大家解决。价格合理,服务良好,希望今后能在此领域为需要帮助的公司提供我们的服务。

捷克大使馆认证规定:
1、办签证用文书只需外交部单认证。
2、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3、技术(技能)职称证书的认证需提供技术(技能)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培训项目(包括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该二项均须有官方授权单位的印章。
4、办理出生公证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认证,需提供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每份公证书均须附上一份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可不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另,公证书中出现的人员均应标注出生日期。
5、结婚公证书须为非实体公证。若为实体公证,另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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