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领事认证(使馆双认证)指的是什么

作者:连小姐13670451266 日期:2019-01-15 浏览:
哈萨克斯坦领事认证(使馆双认证)指的是什么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通常涉外文书须经外交部认证后,按文件使用国要求还要办理该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或认可,通常也被叫做“双认证”。

认证类型:中国外交部和哈萨克斯坦大使馆双认证
认证目的: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哈萨克斯坦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认证机构:外交部、哈萨克斯坦大使馆
注:外交部指定由以下机构负责受理双认证文件的办理 :各省、直辖市外事办、地方贸促会等

哈萨克斯坦大使馆认证文书包含:
1、商业文书:、发票、委托书、授权书、商事证明、单位专业证书、价格单、商检证、合同、报关单、箱单、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出口登记表、屠宰证等
2、民事文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健康证、、职业、个人专利证明、驾驶证、学历证、未刑、死亡证明书、、未婚及离婚证明。

哈萨克斯坦大使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1、需1份复印件。
2、中涉及当事人的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并需在末页后附该当事人的护照复印件,并与装订在一起。
3、未婚或未刑,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再办理公证。哈方不接受未婚或未刑的实体公证及无配偶声明书的签字属实公证。
4、需哈萨克文或英文译文。
5、哈方要求包含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
6、护照公证只需证护照资料页,无需译文,但须提供中英文使用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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