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智利最新规定详解
作者:总管理员 日期:2019-01-03 浏览:
在2018年12月10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18年第192号公告,内容是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有关事宜),在此公告下,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此系统将在2019年1月日起正式施行,在次协议下,1月1日开始,中国出口智利时,如果货物想要显示这个-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所带来的关税优惠,则需要在报关之前,先申请产地证,在报关的时候把产地证的证书号码填写在报关单的随附单据栏上,必须这样操作,货物在智利港口清关的时候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政策;
这个新规一出,掀起了一股热潮,对于出口智利的外贸出口商们来说,无疑有很大的影响,在次我司在这对公告做出详细解读;
192号公告其实说是要智利进口企业如果需要享受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关税优惠,便要求出口商,也就是中国出口商们在货物报关的时候要按照规定的操作,在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启动之后,智利海关就可以查询到货物的报关资料信息,出口金额和报关的金额是看的到的,所以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按照客人的要求做低金额,必须报关的金额和FF的金额保持一致,避免出问题,另外这个规定并不是说没有产地证就不能报关,而且如果要想国外可以享受关税优惠政策的话,就必须货物报关的时候先申请产地证,在报关单上注明产地证的号码,没有原产地证编号也可以报关;两者概念不能混淆。这个政策出来会给我国出口企带来不少的困扰和麻烦,若原产地证需要在货物出口报关前办理好,那么碰到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办理中智FORM F原产地证需要填写船期和船名航次,可是货物还没有报关,那么货物肯定还没有出口,货物还没有出口那么肯定没有船期和船名航次,没有船期和船名航次就无法办理原产地证,这个就会陷入了一个循环体,产生了相互矛盾。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出口企业应该怎样处理,合理去应对呢?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近期该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我司整理出一些方案,以便能够帮助出口企业顺利出口,国外客户能够顺利清关和享受关税优惠。
看完如上所述,相信各位对这个新规也有一定的了解,对于这个船名和船期的问题应该也有疑问和担心,其实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只需要在报关前,您先提供给我们资料,我们先给您出一个产地证草稿,草稿上面有证书号码, 把这个号码填写在报关单上面,去报关,然后报关之后,装柜开船拿到提单之后再给我司正确的船期和船名,确认无误之后再安排出正本,报关单号码也不会变动,无疑是完美解决;
看到这,是不是觉得这个问题也很简单呢?
其实本身就不难理解,只要去详细的解读海关总署的规定就好,不过还是要注意,一定要在报关之前在报关单上面注明产地证号码,这样国外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政策;谨记
如果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致电联系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