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智利产地证新规定问题详解

作者:总管理员 日期:2018-12-30 浏览:

2019年1月1日开始,海关总署对于出口智利这个国家发出了新规定要求:这个要求便是货物必须在报关之前先申请好产地证,然后在报关单的所附单据位置填写Y,然后再填写上产地证的证书号码;这样子货物在智利这个国家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政策作用;
如果在报关的时候没这样子操作,那么对于货物在智利清关是便无法享受关税优惠;
对于这个新规定要求,我司在这里详细为各位解惑;

问题1:在报关之前申请产地证,但是产地证上面需要显示船名和船期,这个船期要和正本提单对的上,但是提单又要等报关之后装货开船才有,这个要怎么操作?
答:这个情况我司咨询过了海关总署,对于这个问题解决方案是:先提供资料,由我司这边先录入草稿,按照草稿上面的产地证号码去申报,因为草稿上的正本的号码是一致的,然后按照草稿的号码去申报,报关之后再等提单船期出了之后再确认再出正本即可解决;

问题2:报关单的金额是否要和清关发票以及产地证的金额一致?
答:报关单的申报金额以及和产地证和清关发票的金额做一致,因为2019年1月日之后,中国海关的系统和智利的系统对接,所以这些数据是可以查询的到的,所以保持一致最稳妥;

如果有其他的问题,请您致电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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